/admin/eweb/uploadfile/20080115235121991.swf

关于卓建 公司注册 公司重组 内控制度 公司诉讼 保险法
新闻中心 公司并购 公司治理 公司犯罪 债权债务 劳动法
卓建论坛 公司上市 破产清算 管理咨询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司诉讼 >> 热点追踪  
 
杭萧钢构证券虚假陈述案股民索赔26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07-12-27


   就在杭萧钢构案的三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际,杭萧钢构公司又面临巨额民事索赔。截至今年12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51起股民状告这家公司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件,股民索赔的总金额高达269万元。
   由于证券类案件的特点,这一系列案件原告分布在全国各地。在今年6月法院受理的4起案件中,原告分别为浙江、江苏和山西等地的股民,诉讼标的额累计达77万余元;在今年12月法院受理的47起案件中,原告分别为浙江、上海、山西、云南、江苏、河北、辽宁和广东等地的股民,诉讼标的额累计达到192万余元。
   今年4月30日,由于杭萧钢构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和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杭萧钢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和罚款等处罚。这一处罚作出后,杭州市中院陆续收到以杭萧钢构公司为被告的起诉。
   这一系列案件原告都以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媒体相关报道、杭萧钢构股价波动异常情况等为依据,认为杭萧钢构及其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董事潘金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总经理陆拥军、证券办副主任罗高峰构成共同虚假陈述行为,应对投资者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受“344亿天价大单”利好消息的刺激,从今年2月12日到6月12日,杭萧钢构股价从4.24元暴涨至31.58元,上演了4个月股价上涨近7倍的“神话”。此后,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查处,其股价又大幅下挫,到11月12日,股价跌至13.28元。(记者:朱立毅,来源:新华网 )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张斌律师 编辑)
  
 

[在线咨询] [聘请律师]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新会员-    
推荐服务 | 更多
企业税务筹划专项服务
知识产权专项服务
企业内控制度整体设计
劳动规章制度设计
企业并购全程法律服务
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
房地产开发全程法律服务
本站推荐 | 更多
让公司章程不再傻瓜
美国的公司治理:理论与实...
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
上海法院首次判娃娃股东持...
深圳市劳动合同(2008...
《物权法》执行:专家主张...
通过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
 
    版权所有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东风大厦21楼北区
电话:0755-33029968 33029976 传真:0755-33029969 邮编:518031 站内统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