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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200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926元,年平均工资35107元,可支配性收入22567.08元,居民消费性支出16628.16元《深圳市2006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公报》2005年度2706元,2004年度2661元二、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850元/月,4.89元/小时;特区外750元/月,4.31元/小时,10月起执行《关于深圳市200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请示》, 2006年度,特区为810元,特区外700元
原创:王文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