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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程序指引
发布时间:2007-12-17

公司分立程序比较复杂,通常公司分立应经历下列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召开公司董事会议。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草案)。

2、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公司分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时按公司特别议事规则表决。

(二)起草分立计划或分立协议

分立计划书是由分离公司董事会制作和决议通过的,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分立协议是由分立公司与相对公司董事会协商制定,并经其决议通过后,提交各自股东会批准的法律文书。

(三)分割财产

在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分立企业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财产分割,并且需要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安排。

(五)办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

1、审批手续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立需要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于上市公司需要证监会审批,对于国有企业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涉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涉及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编辑:张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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