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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wzj.net 2008-1-21 南方日报
年关临近,保姆、钟点工市场开始出现供不应求的“景象”,节前保姆、钟点工的薪酬都有大约20%-30%的涨幅。但另一方面,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家政行业的发展却遇到了“掣肘”。
实际上,自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便一直争议不断,这部被视为保护劳工权益的法律对劳资关系产生了巨大震荡,余波延及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众多代表关注的热点议题,一度激起代表之间的激辩,梁凤仪、张丽杰等代表还提交了相关议案。
员工拒签 企业风险高
张丽杰在其立法议案中指出,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尚未实施之时,这部法律所涉及到各方的利益的多元性与复杂性即充分显现,围绕该法所进行的利益博弈就已经浮出水面。
梁代表提出,广东应该尽快制定执行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张代表则认为,劳动合同法在具体规定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可实施性与可操作性。吴青代表明确指出,拒签劳动合同与社保保险缴费基数过高和社保转移制度不够完善有关,职工可能并不会像期待中的那样想签合同,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政府应该做好相关的制度配套工作。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其曾与上届省人大代表潘棣华在企业中调研,“在签新劳动合同时,不排除企业的一些规避行为,执行中有误区,但令人吃惊的是,有不少员工反而选择拒签,此外,招工时拒签人员一般都占到2%-3%比例。”梁代表说。
“很多人,企业想和他签合同,跟他买社保,他却说不愿意签,也不想买社保,更喜欢来去自由。碰到这种情况,你说企业该怎么办?”代表郑素珍说。
梁凤仪还认为,有的企业既想用人,又无法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唯有使用内部约定,让员工交一份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书,以备劳动部门检查之需,但是,这种做法对企业、对劳动者其实都有风险。一旦,劳动者推翻申请告上法院,企业违法,按不签合同论处,企业还是得赔偿,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增加了。
社保金虚高 省外养老难
一项原本旨在保护劳工利益的法律,让企业界一时难以接受容易理解,为什么却有劳动者也不“接受”呢?
吴青指出,按照上一年度的广东职工平均工资,方广东的社保基数是2200元,这个社保基数应该过高了,而且不合理。大量的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薪金水平恐怕没有计算进去。如果是这样,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担都会虚高,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不合理上升,这也是部分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原因。
此外,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有障碍也是一大原因。目前,大多数劳动者工作地点发生变更时,社会保险关系难于转移接续,跨省的接续基本不可能,省内接续也很麻烦。“大量的民工有可能都在广东省养老吗?恐怕多数都不会。”吴代表说。
解决的出路在哪里?
省人大代表郑素珍和陈焕然都表示,民营经济曾经为广东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政府应该给大家一个缓冲期。
这是一个美好的想法。“问题是,新《劳动合同法》已在1月1日生效,只能执行,不可能有缓冲期。”方潮贵说,显然,要想推迟实行已是水中之月,可望不可及。
“新劳动合同法将促使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产业和技术升级,良药苦口,现在的问题是让企业怎样吃下去。”陈焕然说。
针对种种争议,吴代表认为,不如尽快消除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障碍,广东省可以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合作平台,率先与部分省区实现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并确定更符合实际的合理缴费基数,承认大量外来农民工的差别,在社保缴费上实行不同的费率,允许收入较低的农民工及其企业根据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费率。
“国家已经表达了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良好愿望,只是在制度上还没有做好准备。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或许将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面临‘双输’的境地。”吴青说。
刘玉浦上任抓的第一件事
深圳半年拿出新法细则!
昨天,深圳代表团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议案引起了代表的热议。
担忧500亿“旧账”怎么算?
“最近我们区几十家企业工人都在闹,只能谈判艰难解决!”深圳市盐田区委书记陈治华说,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工追讨加班工资的追溯期限从原来的6个月或2年,变成10年以上甚至无限期。有老板诉苦,他的企业有2000多个工人,如果都按新标准追讨以前的加班费,那么他得付5千万元,只能卷铺盖走人。
据初步估算,如果工人们都“算旧账”,那么深圳全市企业起码得拿出4、5百亿元“加班费”,很多企业难以承受。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说,深圳2004-2006年劳动纠纷信访从8万件跃升到9.3万件,劳动争议居高不下,占了有的区群体事件的80%,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交通、餐饮等行业。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很多企业纷纷炒人,规避新法。
对策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我到深圳抓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马上插话:我到深圳半个月,就接到好几起劳资纠纷上访,年底特别多。劳资关系影响社会稳定,还关乎深圳的投资环境和发展后劲。现在很多企业担心人力成本上升,被逼急了,老板趁机关门走人,甩下一帮欠薪工人,最后还是找政府埋单。
刘玉浦强调,要利用特区的立法权优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他到任几天内,就已经要求深圳市人大尽快研究,争取半年内在全国率先出台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保护劳资双方的合理权益,这对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示范意义。
代表交锋
新劳动合同法公平不公平?
在昨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中,来自潮州企业界的代表郑素珍、陈焕然一度与省人大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就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产生激辩:
郑: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政府应该给我们一个缓冲期。
方:法律已经在1月1日生效,要有缓冲期是不可能的。
郑:现在有些员工离开企业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声,把企业的商业机密都带走了,我们怎么办,怎么索赔?民营企业对广东经济的贡献那么大,为什么不能公平地保护劳资双方呢?这提高了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
方:只有对那些过去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来说,才是提高了“成本”,对于守法经营的,并没有提高成本。
陈:那些企业是对你说假话,不提高成本是不可能的。大企业、国有企业当然没什么问题,他们有政策支持,有些员工由国家来支付各种社保。
方:计划经济时代,大国企的利润都被国家拿走了,员工为国家奉献了一辈子。这是针对极少数员工的一项政策。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了,不会再这样做了。
本报记者 周志坤 戎明昌 谢苗枫 陈枫
(编辑:黄京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