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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强化央企EVA指标考核
发布时间:2008-1-11

国资委:强化央企EVA指标考核,促使企业决策层与流通股股东目标更加一致 
  
    本报讯 16日,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在第二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上表示,为了在央企业绩考核中体现全面风险管理,国资委今后将强化央企EVA(经济增加值)指标考核,用以全面协调业绩增长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平衡关系。
刘南昌表示,国资委鼓励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EVA)指标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引导央企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凡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且经济增加值比上一年有改善和提高的,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国资委另行制订。国资委将对在自主创新(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授予特别奖励。
有专家对此表示,国资委将强化央企EVA指标考核将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大长期利好因素。EVA将使得央企决策层与流通股股东的目标更加一致。因为EVA有两大原则:第一条,任何公司的财务指标必须是最大程度地增加股东财富;第二条,一个公司的价值取决于投资者对利润是超出还是低于资本成本的预期程度。由此可见,EVA的可持续性增长将会带来公司市场价值的增值。
EVA是国际流行的股东衡量企业利润和资本成本的管理方法。在中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下,大多数央企虽然表面上处于“盈利”状态,但许多央企实际上是在损害股东财富,因为所得利润是小于全部资本成本的。而EVA指标考核纠正了这个错误,管理人员在运用资本时,必须“为资本付费”,就像付工资一样。考虑到包括净资产在内的所有资本的成本,EVA显示了一个企业在每个报表时期创造或损害了的财富价值量。

(来源:证券时报,作者:张若斌)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张斌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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