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eweb/uploadfile/20080115235121991.swf

关于卓建 公司注册 公司重组 内控制度 公司诉讼 保险法
新闻中心 公司并购 公司治理 公司犯罪 债权债务 劳动法
卓建论坛 公司上市 破产清算 管理咨询 知识产权 房地产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司并购 >> 实务操作  
 
挂牌转让协议书
发布时间:2008-1-1


甲      方: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
授权委托人: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4层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在                            公司的      %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为                   元,并就该股权的出让信息指定甲方为唯一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出让信息,通过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及报刊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三条  乙方保证对公开挂牌出让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该股权未被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它担保责任。
    第四条  乙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    )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
    (一)完全地、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公布本协议项下股权所在企业和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股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五条  乙方承诺遵守《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遵守法律和《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前提下,按乙方的要求和授权发布乙方提供的股权出让信息,向求购方提供乙方提交的材料。
向求购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求购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
第七条  公开挂牌发布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共       个工作日。(国有、集体企业
产权转让公开挂牌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第八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求购方的材料,全部来源于求购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该股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九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公开挂牌及向求购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十条  公开挂牌期间,甲方负责接受求购方的求购申请。公开挂牌期满,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公开挂牌求购情况。
第十一条  公开挂牌期满,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有一家求购方表示求购的,乙方与该求购方可以协议成交;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求购方表示求购的,根据《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规定,协商确定交易方式,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以此交易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和受让方。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寻找受让人、制定谈判方案并参与谈判、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并参与合同签约、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等。
    第十三条  在公开挂牌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提出解除挂牌协议或要求撤销挂牌。发生特殊情况,乙方坚持要求解除挂牌协议或撤销挂牌的,应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文件,向甲方申请解除挂牌协议和撤销挂牌,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张斌律师 编辑)

[在线咨询] [聘请律师]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新会员-    
推荐服务 | 更多
企业税务筹划专项服务
知识产权专项服务
企业内控制度整体设计
劳动规章制度设计
企业并购全程法律服务
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
房地产开发全程法律服务
本站推荐 | 更多
让公司章程不再傻瓜
美国的公司治理:理论与实...
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
上海法院首次判娃娃股东持...
深圳市劳动合同(2008...
《物权法》执行:专家主张...
通过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
 
    版权所有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东风大厦21楼北区
电话:0755-33029968 33029976 传真:0755-33029969 邮编:518031 站内统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