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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产权交易所办理公开挂牌交易程序指南 |
| 发布时间: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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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集体企业办理公开挂牌需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2、有权处分该产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产权转让的有关证明或批准文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与交易中心签定的《挂牌转让协议书》 (二)被转让方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2、公司原章程(复印件) 3、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证明 4、公司权力机关同意产权转让的决议: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 5、国有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等事项的,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6、填写《企业产权转让登记表》 二、非公有企业办理公开挂牌需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材料 1、转让方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材料 转让方为外商的,提交经我国政府认可的见证机构见证的证明材料 转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公司权力机关同意挂牌转让的决议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与交易中心签定的《挂牌转让协议书》 (二)被转让方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2、公司原章程(复印件) 3、公司最近的财务报表 4、公司权力机关同意产权转让的决议: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 5、填写《企业产权转让登记表》 三、办理求购需提交的材料 1、求购方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求购方为外商的,提交经我国政府认可的见证机构见证的证明 求购方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商及港、澳、台商购买国有、集体产权的,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和产业导向目录 2、公司权力机关同意收购的决议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交易中心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国有、集体企业办理交易鉴证需提交的材料 1、转让方公开挂牌提交的材料 2、受让方办理求购提交的资料 3、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4、如受让方为非国有性质的企业,需提交已支付转让价款100%的付款证明;采取分期付款的,需提交已支付转让价款30%的付款证明 5、交易中心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免挂牌办理交易鉴证需提交的资料: (一)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二)转让方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2、有权处分该产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产权转让的有关证明或批准文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被转让方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2、公司原章程(复印件); 3、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证明 4、公司权力机关同意产权转让的决议: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 5、国有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等事项的,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受让方材料: 1、受让方的资格证明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材料 受让方为外商的,提交经我国政府认可的见证机构见证的证明材料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商及港、澳、台商购买国有、集体产权的,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和产业导向目录 2、公司权力机关同意受让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如受让方为非国有性质的企业,需提交已支付转让价款100%的付款证明;采取分期付款的,需提交已支付转让价款30%的付款证明 (五)交易中心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张斌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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